1 产品概述
1.1 组成
该漆是由干性油脂肪酸和顺丁烯二酸酐改性的环氧酯,配以适量由干性油脂肪酸和酚醛树脂改性的醇酸树脂,加入醇类助溶剂并用胺类中和成盐,再加入适量蒸馏水和颜料,经研磨而制成稠厚的漆液,使用时按施工要求,加入蒸馏水。
1.2 特性和用途
烘干后的漆膜平整、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较好的附着力。有一定的防锈性和耐水性。并且漆液稳定性也好,适用于以电泳施工方式。涂覆在预先经过磷化处理的黑色金属表面。
2 技术要求
产品应符合下表各项技术要求。
项 目
指 标
漆膜颜色和外观
各色,在其色差范围内,平整
细度,µm 不大于
60
固体含量,% 不小于
70
ph值
7~8
漆液电导率,µΩ-1/cm 不大于
2×103
漆液泳透力,cm 不小于
8.5
干燥时间(180±2℃),h 不大于
1
柔韧性,mm
1
附着力,级 不大于
2
耐冲击强度,kg••cm
50
耐盐水性(漆膜干燥后浸入25±1℃3%氯化钠溶液中17h)
不起泡,无锈点
3 试验方法
3.1 漆膜颜色及外观
按GB1729-79(1985年确认)《漆膜颜色及外观测定法》进行。
3.2 细度
按GB1724-79《涂料细度测定法》进行。(将电泳漆与丁醇按3∶1的比例稀释后测定)。3.3 固体含量
按GB1725-79(1985年确认)《涂料固体含量测定法》进行。
3.4 漆液pH值
测定pH值所用的25型酸度计其精确度应在±0.1范围内,取原漆按固体含量10%,配制的水液温度应为25±1℃,稀释用蒸馏水的电导率应小于10µΩ-1/cm。
3.5 漆液电导率
按HG2-1047-77(1985年确认)《电泳漆电导率测定法》进行。(漆液固体含量应为10%,其pH值在8.5~9.5范围内——约按含固体含量加入2%的乙醇胺加以调节)。
3.6 漆膜泳透力
按HG2-1048-77(1985年确认)《电泳漆泳透率测定法》进行。所用电泳电压为30~40V(与制备漆膜泳板电压相同)。漆液固体含量及pH值同3.5。
3.7 干燥时间
按GB1728-79《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进行。
3.8 柔韧性
按GB1731-79《漆膜柔韧性测定法》进行。
3.9 附着力
按GB1720-79(1985年确认)《漆膜附着力测定法》进行。
3.10 冲击强度
按GB1732-79《漆膜耐冲击测定法》进行。
3.11 耐盐水性
按GB1763-79(1985年确认)《漆膜耐化学试剂测定法》进行。
以上各项除泳透力测试直接使用经乙醇擦净的马口铁板外,其他各项漆膜性能的测定,其漆膜制备条件按《电泳漆漆膜制备法》(HG2-1046-77),电泳电压30~40V。由此制得的漆膜厚度达20±3µm时,其电泳漆液的固体含量均为10%。其pH值应在8.5~9.5范围内——约按固体含量加入2%的乙醇胺加以调节。
4 验收规则
4.1 产品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必要时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
4.2 接收部门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样品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供需双方共同按GB3186-82《涂料产品的取样》重新取样进行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技术指标规定时,产品即为不合格,接收部门有权退货。
4.3 产品按GB3186-82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4.4 供需双方应对产品包装及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如发现包装有损漏,数量有出入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5 供需双方在产品质量上发生争议时,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5 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
5.1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容器附有标签,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批号、重量、生产厂名及生产日期。
5.2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温度在0~ 40℃的仓库中。
5.3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光曝晒,防止受冻,由于产品含有较多水分,难于燃烧,所以有关其他安全事项可按一般物资处理。
5.4 产品在符合 5.2、5.3条的存放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有效贮存期为一年。超过贮存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合格要求仍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