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有经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
c. 有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的专用防护用具及电器照明设备。
6.1.3 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及携带物品均应逐人清点,并记录进出时间,完成作业后,经查明无遗留物、无火种,方可撤离和封孔。
6.1.4 建立每班的作业记录制度,并应备档。
6.2 作业审批
6.2.1 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审查下列内容:
a. 有限空间的作业位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员、作业监护人员和作业的安全对策;
b. 有限空间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设备、管路、电器线路、地沟等分布);
c. 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救护措施;
d. 通风布置、电器照明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
6.2.2 作业监护
a. 作业监护人员必须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许可证,以及备好作业监护记录;
b. 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坚守岗位,严密监护;
c. 发现作业人员有反常情况或违章操作,应立即纠正,并撤离有限空间;
d. 在监护范围内遇有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发出呼救信号,作业监护者不准离开岗位,并立即发出营救信号,设法营救;
e. 应标明作业警戒区。
6.3 作业检查与检测
6.3.1 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定时检测空气中含氧量及可燃性气体,以保证作业安全。
6.3.2 有限空间内设备、管道、地沟等封闭情况,应符合4.1.3条与4.4.1条规定。
6.3.3 警戒区的布置应符合5.1.3条规定。
6.3.4 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不准任何人进入有限空间。
6.4 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6.4.1 必须建立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经诊断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未成年者,严禁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并应符合GB 7691中10.1条、10.2.1条的规定。
6.4.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教育,并符合GB 7691第9.2.2条规定。
6.4.3 作业前应公布作业方案,对作业内容、危害等进行教育。
6.4.4 进行有关职业安全法规、标准和制度的教育。
6.4.5 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窒息、中毒及其他伤害的急救知识以及检查救援措施,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