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德市环保局全面布置落实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我市16家重点环境管理电镀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展开。
随着全省“811”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电镀行业环境整治工作被列入了今年污染整治的重点。为此,我市按照“控制总量、相对集中、淘汰落后、堵疏结合、规范管理”原则以及《电镀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的规定,深化整治措施,从取缔无证、规范整治、控制规模、总量控制等方面,规范电镀行业发展,加强电镀行业污染防治。
整治要求,各电镀企业完善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电镀生产产生的有害气体有完善的收集处置装置;有相应的危化品、废镀液存储设施(加围堰)和合理处置途径;电镀污泥存储要有三防措施;电镀工艺要合理、电镀装备要节能、有可靠的泄漏防范措施;有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防护等措施。
整治分申报审核、强制清洁生产、验收考核阶段、长效管理阶段四个阶段进行,于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届时所有电镀企业必须持自2007年1月1日起换发的排污许可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