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国务院7个部委、省政府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今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在苏州分会场上,我市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省会议精神,吹响了2006年苏州市环保专项行动的号角。副市长谭颖出席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重点,突破难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要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对水源保护区内已建的不符合水源保护规定的企业或项目提出整改和搬迁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顿;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二是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化工、电镀(线路板)、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排污问题,要规范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防止集中治理变为集中排污。三是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四是集中整治城区第三产业排污问题,特别是解决餐饮行业的废水排放问题,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坚决关停。五是集中整治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问题,对一些反复举报、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加强督办,限期解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谭颖指出,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切实加大“三个力度”:切实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公众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