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在5月下旬至6月的第三届环境安全月期间,环保、经贸、安监、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重点流域、化工、电镀、辐射、放射等重点企业及危险品堆放场开展污染源清查。
据环保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从6月1日起,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最高可处100万元的罚款,并可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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