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国家绿色GDP课题研究小组传来消息说,绿色GDP并未获得地方政府的普遍支持,目前有不少省份要求退出核算试点。这一消息令所有关心中国环保事业的人们忧心忡忡,因为这表明,至少在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尚缺乏治理环境、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足够动力。同时,这一消息也让人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环境保护仅仅依赖行政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用一种"大环保"的理念来审视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
在目前的中国大地上,政府治理环境的过程性以及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与人民群众日益觉醒的环境权利意识正在发生激烈的碰撞。在这种现实下,许多环境污染纠纷频频擦出火花,成为社会不和谐的诱因;在这种现实下,尚有个别不负责任的官员为求利益,与企业"同流合污";面对这样一种现实,我们更需要"大环保"的理念。
"大环保"理念要求调整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打破环境执法的政治地理限制,冲决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用制度培养和保障环境保护的全局意识。长期以来,我们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和行政管理体制捆绑在一起,有些地方政府从本地的利益出发,不愿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代价保护环境,更不愿投入地方资金进行环境治理,结果是上游把污水放到中游,中游再把污水放到下游,造成"一江污水向东流"的局面。所以,有关部门在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应该尝试建立以"流域"为管理对象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建设杜绝"同流合污"的现象。
"大环保"理念要求环境治理力量的多元化。政府应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环境,吸纳和平、理性的民间力量参与流域污染治理。近年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越来越多地走进了公众的视野,他们从社会公益立场出发,或组成团体,或单枪匹马,共同为环境保护发力。他们在关注环境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在不断增强,影响在不断扩大。如何让这些力量在治理环境过程中,发挥正面而又积极的效应,是决策者需要加以考量的。
"大环保"理念还要求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充分吸收社会资金参与环保设施建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充裕的资金保障是环境治理的关键。一些基层干部频频感叹环境治理设施投入不足,影响环境治理的效果。最为明显的是有些早该上马的污水处理厂至今毫无声息,污水处理仍然依赖于企业内部的污水处理车间。这让人深感担忧,因为无数事例已经证明,由排污企业掌控的污水处理车间,在很多时候处于闲置状态,根本发挥不了处理污水的作用。所以,地方政府应该通过市场的力量,出台优惠的政策,搭建公正公平公开的投资平台,吸收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彻底破除资金壁垒。
宁可牺牲GDP,也要还老百姓水清天蓝,在今日之中国应当成为全民族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