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电力、宝盖镇、蚶江镇、宝盖和蚶江派出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行动组一行分别深入石狮拘留所后侧附近施某电镀厂、蚶江水头王某电镀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发现,施某和王某两家小电镀厂在未经环保等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设置项目投入生产。而施某电镀厂,有10多个电镀槽,面积达100多平方米,生产中未采用环保措施,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直接外排,废气污染大气甚至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在2006年9月,施某电镀厂被执法部门取缔过,但后来该电镀厂业主视环保法规为儿戏,又恢复生产。
记者在执法现场看到,这两家小电镀厂极其简易而且属临时搭盖,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用电极不规范,电线乱拉,地上堆放着数桶装有危险化学品的塑料桶,电镀水槽及其设备锈迹斑斑,电镀槽和水槽中的电镀液、洗涤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生产原料及成品到处堆积,多处存在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