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电焊工和油漆工在内,凡未取得消防培训合格证,或经培训已取得合格证但已超过4年的有关人员,年内都必须参加新一轮的培训。这是记者昨天(3月6日)从广州市消防局获悉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广州市公安消防局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将于今年继续开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据悉,培训班定于4月份开始分期办班,每期3天(含复习考试),学员经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
各单位接通知后须指定专人,于3月1日至4月7日前往越秀区文明路49号报名,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的学员也可到当地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83187721(文明路)、38766243、38766245(市消防局宣传科)、38766242(传真)。
培训对象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法人代表)、消防安全管理人;
2、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3、义务消防队员;
4、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作业的人员(如电工、焊工、熬炼工、烘烤工、油漆工等)、仓库管理员、化学实验室工作人员;
5、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或处置的工作人员;
6、消防控制室值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7、其他按照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