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断路器、开关柜等设备招标(云南)
标讯内容:
220kV桤麓等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立项已经批准,工程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具备货物招标的条件,现将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招标货物内容:
标1:220kV主变8台;
标2:110主变23台;
标3:220kV SF6瓷柱式断路器20台、220kV SF6罐式断路器6组、110kV SF6瓷柱式断路器47台;
标4:220kV隔离开关66组;
标5:110kV隔离开关175组;
标6:电流互感器210台;
标7:电容式电压互感器101台;
标8:电容器成套装置21套;
标9:电抗器51台;
标10:10kV开关柜、35kV开关柜114面;
标11:避雷器265只;
标12:220kV微机监控系统标4套;
标13:综合自动化系统4套;
标14:二次保护装置等设备77套;
标15:故障录波器8面;
标16:微机五防系统7套;
标17:蓄电池8组;
标18:直流系统7套;
标19:通信电源4套;
标20:载波通信户外设备112只;
标21:程控调度交换机3套;
标22:电力载波机(复用载波机)28台;
标23:ADSS光缆448km;
标24:OPGW光缆221.3km;
标25:光缆金具12个工程项目所需;
标26:钢芯铝绞线12670.154吨;
标27:绝缘子共186990片;
标28:线路金具共10个工程项目所需;
标29:钢绞线117.02吨;
标30:铝包钢绞线52.72吨。
二、潜在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必须是经审计通过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认证机构认证。
(3)投标人要求为生产商或经生产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经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具有其所投设备的代理或经销资格或具有由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直接授权的授权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设备较丰富的生产经验和供货业绩,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产品无不良运行记录。
三、凡符合上述第二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06年4月15日至4月22日(每天上午9:30~17:00,节假日除外)在下述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金额为每份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款概不退还。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后于2006年4月23日下午2: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下述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后恕不退还。
五、如潜在投标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其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正式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将由我公司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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